概述
1.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: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,下述剂量供参考。
年龄
治疗便秘剂量(mL/ 日)
保持软便剂量(mL/ 日)
成人
15~30,如有需要可增加至 60
10~25
7~14 岁儿童
10~15
10~15
1~6 岁儿童
5~10
5~10
婴儿
5
5
治疗几天后,可根据患者情况酌减剂量。本品宜在早餐时 1 次服用。1~2 天可取得临床效果,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,可考虑加量。
2.肝昏迷及昏迷前期: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起始剂量:30~50 mL,1 日 3 次。
维持剂量:应调至每日最多 2~3 次软便。
当患者反应过于迟钝而无法口服时,可直肠给药(推荐保留灌肠,请由专业人员进行直肠给药)。
药物过量
过量服用时,可能出现腹痛、腹泻症状,一般停药即可换缓解。
如果症状持续或加重,请前往医院就诊。
药物漏用
如果忘记服药时,应尽快服用药品。
但如果已经接近下次服药时间(小于用药间隔的 1/2),则不用补服,按照原来时间服用下一次剂量,千万不可一次服用两倍剂量。
注意事项
1.接受乳果糖治疗的患者,进行涉及电灼手术的结肠或直肠检查之前,应使用非发酵溶液进行彻底的肠道清洗。因为在电火花存在的情况下,H2 气体的大量聚集可能导致爆炸反应,所以在进行结肠或直肠检查前,应向医生说明该药品服用相关情况。
2.如果使用本品治疗 2~3 天后,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,请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。
3.本品如应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,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。
4.本药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。